有人問:『你為什麼喜歡一個人?』
只能夠說出為什麼不喜歡一個人,卻說不出為什麼喜歡一個人。

喜歡一個人,是一種感覺。 不喜歡一個人,卻是事實。
事實容易解釋,感覺卻難以言喻。

愛情是忽然有一個人,我們覺得一見如故, 很想靠近他!
我們的內分泌忽然起了翻天覆地的變化,很想擁抱他。
以後,無論快樂或哀愁,我們也想不起當初為什麼愛他。

只有當我們不愛一個人時,才會找出不愛他的原因, 因為我們開始挑剔。
任何一個人,只要你去挑剔,一定找得出缺點。
越去挑剔,缺點越多,我們便可以說出為什麼不喜歡他。

我們想買一件衣服時,即使發現他有小小瑕疵, 埋怨幾句,也肯將就!
因為只有這一件, 而且我們太喜歡他了,瑕不掩瑜嘛!
假使我們根本不想買那件衣服,它的小小瑕疵便是致命傷。
我們更會努力地找出其他缺點,譬如質料不夠挺,顏色太鮮豔,
向售貨員證實,我們不是隨便來逛逛的,我有認真考慮過的呀! 

分手可以有很多原因,結合卻只有一個原因, 原因就是:不需要原因!
其實喜歡或討厭一個人,本來就不需要太多的原因!
那本來都是一種緣分, 往往是發自一種直覺!
太多的原因卻可能是一種被社會價值觀的扭曲!
所以喜歡一個人跟承諾愛一個人雖然發自同源 !

但是意義卻太不相同,喜歡一個人既然只是一種直覺,是種自私的行為, 更是一種佔有!
彼此之間沒有義務也沒有約束!感覺消失了,自然也就結束了!


可是對一個有責任感的男孩子而言,承諾愛上一個女孩子,是與喜歡大不相同的,承諾必須是一種付出!
在承諾之前,他必須謹慎的思考,這種喜歡僅僅是激情、還是已褪變為發自內心的摯愛!
他必須反覆思量, 愛上一個女孩子, 除了外貌之外!
更包括個性、能力和思想、必須喜愛她的優點、接受她的缺點、設身處地為人著想!

要體會並分擔對方的難處和辛勞, 要共同對抗環境的壓力和可能遭遇的困難!
更重要的是要有共同的家庭觀念,和為下一代奮鬥犧牲的準備。
在慎重的思考後,才毅無反顧的做出承諾!

所以以博愛的角度而言:我們要對天地有情、對世人有!
但對愛的付出是有差序的,對於朋友、好朋友、親人、情人與摯親(夫妻)!
對待和相處的方式都必須是不同的。

不然這他就是個濫情的人!
以換戀人為樂,別人的愛對他而言,只是種炫耀的名牌罷了!

收集到了、流行過了,自然就會棄之不顧。
所以好的男孩子, 除了有情之外、還須有義!

夫妻間相處才能情深義重!
而要成為一個有責任感的情人!
除了天生要有成熟的本質外, 最重要的是不斷的成長!
要在每一件事件或每一次感情的過程中成長,要修正自已的缺點。

了解戀愛過程中, 施比受更有福!
因為真正的有情人會給妳更大的福報!

二個人深情不悔的相愛, 是人間最快樂的事情!
彼此相愛、互相扶持,為共同的理想奮鬥,自死不悔,此生無憾!

婚姻是一種必經的過程, 不婚故然無妨!
卻是人生中的最大遺憾。
或許婚姻是一場賭注,但人生的每一步又何嘗不是呢?!
與其畏縮,不如做好準備,培養和信自已的眼光,迎向一個圓滿的人生!

美女,也許是備受男孩子青睞歡迎,雖然有許多男性的好朋友,
(但要知道漂亮女生四周的男孩子,多是有目的垂涎芳澤之輩,有格調的好男生反而會敬而遠之。
所以美麗是福是禍很難說;反之俊男也必須清楚,切不可以為所謂的異性緣就是朋友緣,否則會傷人傷已)。

所以, 在無法看清男孩子好壞的情況下, 對交往的男孩子充滿了不安全感!
在不安全的環境下,男孩子對妳回應必然也充滿了不安全感!
在如此不安全的基礎上,感情又怎能有堅實的結果呢???
所以談感情不能吝於付出。

我常說:跟定的人交往,談感情和做人處世的方式就會比較定;
    跟動的人交往,談感情和做人處世的方式就會比較動。

    就是這個道理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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